入红尘

一、新居

那年春天,是四月初?我记不太清了。但我一定记得那个上午阳光可人,春寒已经收起了尾巴,我们一家正式迁进了新居。

我还记得,法桐叶子绿意已经开始张狂,栾树也逐渐葱茏起来。这两种树,也仅仅在昭示春天的时候,才让人感觉友好而宜人。再过一个月,法桐将开始抛撒飞絮。而那飞絮并不诗意,像雪花而没有雪花的意境。它们飘飘洒洒,肆意粘上行人的脸,钻入鼻孔,搔得人心烦意乱,喷嚏连天。而栾树呢,特别是到了盛夏,从叶子上滴下的粘稠汁液,在路面上形成一层厚厚的黏膜。一旦踩上去,就和鞋子产生无限的亲和力,走路的时候长时间摆脱不掉鞋子和路面那种“擦擦擦”的撕扯声。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区会种如此多这样的树,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我要做的,是在这个四月搬入了新居。

对于四月,人们有不同的注释。艾略特说,四月是一个无望的季节。而林徽因则认为,四月是暖,是希望。那年我比较倾向于后者,因为我终于告别了租房的日子,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体面的房子。这是我曾对妻子和女儿许下的承诺,而今终于实现了。我信誓旦旦地说,这两年一定让她们住上咱自己家的楼房,不让她们跟着我再过那种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我兑现了诺言,所以那个搬家的四月初,我信林徽因说的,妻子和女儿的心里肯定是暖的,充满希望。

做事没有计划性且精神上的疏懒无比,让我在任何方面都落下别人一大截。奶奶在世时常唠叨的那句话,“吃不穷,喝不穷,盘算不到就要穷。”似乎在我这里得到了应验,在房子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当初单位分福利房时,论资排辈,我就差那么一丁点儿。可是“差一点儿也不能抽烟卷儿。”说的没错,我终归没有分到房子。等待下一批的分房过程中,政策突变,单位没有了福利房这一说。分到房子的人,通过“房改”享受到政策的红利。而我,还像一个游击队员一样,拖妻带女地到处租房度日。

在当时,如果稍有一点活泛心眼儿,就还有翻身的机会。当初的城边村现在已经高楼林立,成为新城的一部分。如果我那时候像别人一样,在城边村任何一个地方,花少许钱买一处民宅,现在肯定能补偿到至少两套楼房。可是,关键时候目光短浅,优柔寡断让我吃了大亏。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囊中羞涩,致使机会一次次白白地流失,往后的日子,房价涨得比黄河的水都快,直到一切都成了“如果”。

眼看周围熟悉的同事、同学、朋友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依然原地踏步。那时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级,她老是问我:“爸爸,为什么咱们总是住别人的房子?为什么同学家里都那么宽敞明亮?”我的心猛然一缩。妻子之前曾非常难过地说,因为我们家的简陋,女儿拒绝她的同学来家玩。当时我还只以为这是一个孩子的虚荣。可当听到女儿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真正感到了不安。

是呀,这些年来,除了拥有一些书和她娘俩外,我都做了些什么?每天我把大部分的时间应付在工作的繁琐之上,回家就把自己埋到纸堆里寻找虚无缥缈的慰藉。我最大的财产,除了几件简单的家具就是这些书了。每次搬入新址,好几箱子的书就会占据狭窄空间的一大部分。我好像一个不体面的出轨者,把自己的一部分身心,移情别恋到书籍里而忽略了我的妻儿。

从另一个角度说,我应该感谢这些书,当初,正是因为它们,才让我成功“骗取”了妻子的感情。当她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我们漫步于城西湿地岸边,水鸭子悠闲地领着它的孩子们嘎嘎嘎地漂浮在湖面,路灯初上,淡红色的光芒照在路两旁婆娑的柳树上,恰似升腾起一股红色的尘烟。我随口溜达出一句诗:“红尘飘不到,时有水禽啼。”她睁大了眼睛回头看着我,“你还会作诗?”她惊讶地问。我羞赧地笑了一下说:“这是别人的诗,随口念出来而已。”我以此捕获了妻子的芳心,成了她一辈子所托付的人。在妻子看来,爱读书的人,都会有个好前程。那时,已经是找对象困难户的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我给她发誓许愿,将来一定谋一个好前程,给她幸福的生活,以不辜负她对我的情义。

可是,许多年过去了,我终于以我的颓废,成功地违背了我的誓言,并没有给自己,给这个家带来引以为傲的好前程,致使她和以后我们的女儿常年跟着我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而爱人,终以她的善良和勤劳,默默地履行着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从来没有嫌弃过家里的陋壁破帚。

二、长大的过程

我打小就比同龄小孩矮半头,这种先天缺陷意味着好多问题都比较糟心。比如,上体育课的时候,排头兵的位置非我莫属,致使我总是以一个男人的名义混迹于前排女人的队伍,引得后面男生们咯咯咯地嘲笑。又比如,课桌最前排挨近讲台的位置我又当仁不让,致使老师的教杆随时都可以杵到我头上。

同桌小燕也落井下石,她把我们共同的的课桌用铅笔刀划出了一道楚河汉界,以宣示她的主权。留给我的那一部分空间,不足桌面的三分之一。我只能局促地蜷缩着胳膊写字,一不小心越界,就会招来一顿胳膊肘子。即使拍个班级全体照,我也只能和最矮的女生们蹲在第一排,手抚膝盖,单腿跪地,强颜欢笑地看着前面的镜头。而后排高大的男生们,则潇洒地背着双手露着自信的微笑。不信,你看照片就能感觉到,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的模样。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班里个子最高的罗天扬成了我最大的敌人,他常以他的高来对比我的矮。教室里,他常常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学着我走路的样子,用手掌虚压着我的头顶,以显示我的头顶仅能挨到他的下巴,引来女生们嗤嗤的笑。

罗天扬继续着他的狂欢,我注定活不过课间休息时间,每次课间休息就是我最难过的时候。当我上完厕所回教室的时候,他倚着左门框,一根腿高高地搭在右门框上,要想进屋,必然要从他的胯下钻过去。我不想受胯下之辱,只好等着上课铃响,小心翼翼地步着老师的后尘快速踅进去。

凡此种种,让我对罗天扬他们恨之入骨。可又打不过他,仇恨让我在胸腔中好像憋着一股大火。某次放学路上,我记得很清楚,理由如下:我来到村北的关坑,折下一根藤条,使劲抽打着水面和岸边的野花。水面腾起一股水雾,水滴们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看着我,野花们也被抽得惊声尖叫,花容失色,流出了鲜红的血液,随即残花败柳随波逐流。我把它们当成罗天扬,当成小燕儿,当成所有嘲笑我的人,我要把它们打得落花流水才能解心头之恨。

我回到家中问奶奶,什么时候才能长高,奶奶颠着小脚一边给鸡撒高粱米,一边说,小啊(当地对晚辈的昵称),你只是晚发身量,以后会长高的。我信奶奶的话,就像信她说的月亮上有个“月姥娘”一样。爷爷在一旁拾掇着牛套,他说,孩子,人活一口气,牛活一把力。高矮是老天爷给的,走上千条路,就会沾一身土。爷爷说的我不太明白,但有一点我好像听懂了,无论高的矮的只要走在路上,都会沾上一层土,这层土不会因为谁高就飞不到他身上。我好像得到一种安慰,他罗天扬除了比我高一点,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爷爷赶牛去往他的庄稼地,那是他终日留恋的地方。后来想想,他对土地的依恋不亚于我对书的喜欢。由此看来,爷爷对奶奶来说也是一个移情别恋者——土地就是他的另一个爱人。他和他的老牛踏在乡路上,六只脚踩出一股尘土遮掩了他们的身影。多年以后,我知道,那股尘烟叫——“红尘”。

自从听奶奶说我是晚发身量以后,我就用铅笔刀在院子的槐树上比着头顶刻了一道线。每天上学前必站在树旁比量,看看是否过线。可是,事非我愿,几年过去了,并没长高多少。没有长高的我终于摆脱了罗天扬这个魔鬼,也告别了那道线,我去了县城里上高中。

在高中,我的境遇并没有改善多少。一个农村来的孩子,一个矮小的小不点儿,不管是城里学生的小团体,还是农村学生的小团体,我不属于任何一个,他们都不和我交往。我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没有朋友可言。我渴望班里的班花可以顾盼我一眼,可她总是像风一样飘过。

我的自卑感越来越重。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书的。孤独的我偶然发现县文化宫是个好去处。文化宫里有一个阅览室可以借书,我在那里流连,迷上了小说,在书籍的海洋里,我好像一条快要干死的小鱼,找到了可以游泳的水。周末、假期,我泡在那里,就像爷爷泡在庄稼地里一样。我发现,我可以和书说话,在书里可以找到和我一样遭遇的人,甚至和他们成了朋友。那些分散的文字排列起来就是一个人,他们不嘲笑我的矮小,他们对我知无不言。我不愿回到学校去,宁愿在那里待上一辈子。

最让我讨厌的是班里搞集体活动,因为我又要当排头兵混在女人堆里,尴尬且无助。负责排练的老师大呼小叫地指挥着队形的排列,我站在那里分了神。当他第二次叫我名字的时候,我依然发着愣。他快步走到我面前,厉声喝到:“你死了?!”当我抬头看到他脸上聚起的肉疙瘩和发红的眼珠时,不由得打了一下寒噤。我像木偶一样被他拽着到了第一排最前头的位置。“真是一块死木头!”他小声嘟噜了一句,可还是被我听到了。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里响了几十年。

站在最前排第一个位置,在犹如白昼的舞台灯光下,我依然回味在老师那一声断喝里。那时,嘈杂的教室突然鸦雀无声 ,大家一起把目光投向了我。一直以来被无视的我,终于被所有眼睛结结实实地注视了一回。

我们的队伍被拉到主席台上,灯光骤然亮起,我望向台下,感觉那千百双眼睛只盯着我自己。我看不到身后的同学,觉得只有我自己站在台上。合唱声在大厅盘旋,回荡,唯独听不到我自己的声音,舞台上的灯光箭簇般穿过我全身。穿过我全身的,还有台下那一双双眼睛。

三、腾起的尘烟

我必须承认,这些年确实没有长高。但我已经很难受到挫伤。在一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农业银行工作。

这是一家农村网点居多的银行,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再回到农村工作。本来,一个乡下长大的孩子,回到乡下,也许正是适合他的位置。一向如此,对于这个安排,我比较心安理得。我熟悉乡下,就像熟悉我的身体一样。

班车载着我们来去,在车上闭着眼,只听路边的村里传出的狗叫,我就能分辨出这个村是辛庄,那个村是马庄。因为辛庄村小,狗的叫声清脆响亮,还不足以被树和房子遮掩得瓷实。马庄村大,狗的叫声模糊、黏稠,就像穿越时间的长河,从另一个时代传来。

我所熟悉的,还有那些来往穿梭的客户。有一对聋哑夫妇,每次来办业务,都打着手势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据说他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同病相怜,就成了夫妻。二人开了一家绣品小店,从网上销售,生意很红火。还有一位老大娘,已经九十多岁,每逢集上,都要来取她的养老补助。她蹒跚着脚步,不知道从家里到银行要走多久。每次来,或者在口袋里抓出一把花生,或者拿出来一个石榴给我。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像我一样的秘密。有吧,我想。我自己的故事也许就是每个人的故事。

你绝对想不到,我和罗天扬成了好朋友。多年以后,他辗转找到我,我们喝酒抽烟,聊起他小时候欺负我的事,聊起他开办的企业,把我们那些“没本事”同学收拢到他的麾下。这家伙依然在同学之中是“老大”。他依然嘲笑我个子矮,聊着聊着我们就笑出了眼泪——也许曾经的青春一去不复返了。

有一次,我在锦东公园见到那位“凶”的老师。他已经很老了,似乎听力也不好。我凑近他的耳朵大声说:“王老师,您还认得我不?”他凑近我仔细看了一会儿,说,呀,是太义啊,你还是没长个啊!你作文好,但是偏科太重,要是数学好点,能考个好大学。我听着听着感觉眼睛里热热的。总以为我是一个被忽略的同学,三十多年后,他还记得那么清楚。我们肉眼看到的东西,未必清晰。就像我的这前半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能看得更加细微而全面。

黄昏,我从班车里往外看,路面在车轱辘的碾压下腾起一股烟尘,夕阳映照,是散漫的红色。那烟尘追着班车一路翻腾。我脑海里突然想到一个词,“滚滚红尘”。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就到家了,我定然又进入到另一种红尘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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