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
河南驻马店
19岁女生遭侵犯逃跑时落水
被嫌疑人阻挡其上岸至溺亡
嫌疑人一审被判死缓
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河南省高院此前披露,2024年7月25日晚,被告人陈林和朋友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遇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遂将闫某诱骗上车并带至偏僻地段,先后两次欲强奸闫某均未得逞,闫某为躲避侵害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闫某逃脱后报警,遂折断水塘边的小树,并用树竿多次敲打闫某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闫某溺水死亡。
事发现场附近
据南都此前报道,据陈某供述,其曾两次回到案发现场。“第一次是26日早上六点左右,我开着我家的红色电动四轮车沿着坑那边的那条东西水泥路走一圈,当时心虚害怕,没敢往坑边去。第二次是27日晚上7点左右,我骑当时我骑的那辆三轮车,带着三个小孩谎称去溜溜,走坑东边的土路转一圈,我当时看那个女孩还在那个位置,头朝南,脸朝下,在水里漂着。这个女孩上身穿的白色半截袖,下身穿淡黄色短裤(或短裙)桃粉色内裤,黑色拖鞋。”
被害女孩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决定对陈林限制减刑。宣判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
2025年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林故意杀人、强奸一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二审对被告人陈林所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强奸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戳下图回看此前报道↓↓)
近日
事件有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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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7月5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近日收到来自法院的消息,该案嫌犯陈林在6月底已被执行死刑。家属申请的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目前也已进入财产查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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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综合澎湃新闻、豫法阳光、此前报道
编辑: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