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0日讯 昨天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人员介绍了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临沂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检察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障共识。一是深化保护理念。202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残疾人群体交通出行、信息交流等方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二是健全协作机制。依托府检联动,加强与住建、民政等部门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专项会商等19次,建立机制5件。临沂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关于加强诉讼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推动残疾人司法权益全方位保护。罗庄区检察院在区残联成立“检护•同心驿站”,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职能。三是注重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工作理念和办案成效,相关工作多次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报道。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司法办案。一是畅通无障碍通行。针对广场、车站、银行等重点场所部分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坏、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小专项,办理案件23件,助力改造、提升设施150余处。莒南县检察院全面排查银行等金融服务场所,通过办案督促建设管理人履行设施改造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县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二是提升无障碍社会服务改造。兰山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等,针对无人值守停车场落实残疾人免费停车优惠政策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129家停车场退还违规收取的停车费,并在收费管理系统中同步录入残疾人专属车辆信息1200余条,切实让“无感”更“无碍”。三是关注残疾人群体福利权益保护。围绕残疾人就业、救助补贴等开展专项监督,沂水县检察院针对残疾人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追回专项补贴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领取审核机制,加强问题预防。
立足精准监督,提升履职质效。一是开展递进式监督。通过审前监督与提起诉讼相衔接,提前锁定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潜在风险。如罗庄区检察院针对在建公园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递进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方式,推动在建公园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五同步”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兼顾公园正常管理秩序,让不同群体共享城市休闲空间。二是注重数字赋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线索排查,针对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营业执照,导致部分残疾人“被登记”“被法人”问题,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出检察建议8件,纠正不当登记40余个,促进相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协同筛查机制。三是强化公众参与。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全程参与案件听证、调查、评估等各环节,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开展无障碍出行体验活动5次,协同残联组织残疾人、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等实地评估验收办案成效。
闪电新闻记者 马世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