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刘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防线全面坍塌。其违纪违法问题涵盖多个方面:在政治纪律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纪律上,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甚至在干部晋升中隐瞒真相为本人谋利;廉洁底线彻底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将个人费用转由他人支付,甚至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赢取钱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与他人共同侵占公共财物;此外,还存在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资金、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特别巨大数额贷款等问题,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指出,刘杰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其“双开”并移送司法,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