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张锦河
近日,网络上一则“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推文引发关注与讨论。相关话题冲上热搜第二。
该博主将原价4元(成本3.4元)的柠檬水加价到6元出售,3个半小时内卖出98杯(另自饮2杯),最终获利254元。
还有网友称自己在演唱会场馆外摆摊2小时,通过二次售卖蜜雪冰城的柠檬水,净收入超200元。
图片来源:经视直播视频截图
红星新闻报道,记者联系了多名有此经历的网友,其中一位网友表示,自己曾进购20多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在一偏僻景区提价至5元一杯售卖,结果无人问津,导致大量柠檬水被浪费。
据湖北经视《经视直播》栏目,记者搜索发现,在不同时间和地点,也有类似摆摊售卖蜜雪冰城的视频,但视频中并不清楚是蜜雪冰城工作人员摆摊售卖,还是其他摊主转卖。5月20日,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由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表示,从合法性来看,转卖者所售产品为正规渠道购买,未造假、未哄抬物价且未侵害他人权益,一般不构成违法。不过,转卖者可能因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证件,违反当地针对流动商贩的管理规定。对于提高价格转售的行为,律师认为,蜜雪冰城将产品售出后,购买者即享有处置权,品牌方无权约束转卖行为,若品牌方限制转售价格,则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此外,对于转卖者摆摊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的行为,律师指出,其主观目的多是表明产品来源,并非恶意侵犯商标权,若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且合理使用标识,通常不构成侵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红星新闻、湖北经视《经视直播》栏目、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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